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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3
警察的爸爸是司机
最近几次送我去顺德的司机我好喜欢,五十多岁,是位老广州,原本想象中很闷的旅途,竟然让我每次都期待。
主要是我很喜欢吉普,第一眼看到那辆白色吉普就打心眼儿里高兴心想坐着这样的车怎么样都感觉像是去郊游。这样笑着钻进车里,发现他与我见过的所有广州人都不同,少有的亲切和江湖,我仅有的一点拘谨也即刻融化,同时也坚决放弃了假装淑女的念头。我儿子是警察,刑警来的。
这是第一天的路上他重复最多遍的话。他不止一次用抱怨和无奈的语气讲述他的警察儿子在上学的时候多么多么不爱学习,多么多么惹人生气,可是脸上分明却是难以掩饰的自豪。他给我看了他靠背后面的夜光警用背心,还有警察专用的停车证――哎呀呀这些都好烦都是我儿子给我的真搞不懂。我随声应和着,尽我所能成就他作为父亲的虚荣心和自豪感。后来的几次越来越熟,他开始称呼我阿苏,我也开始越来越多话,开始在座位上左右折腾,弹一弹吊在车窗上的公仔,把镜子翻下来拼命臭美。我们的话题也慢慢延伸到了饮食风光待人处世工作学业广州人外地人新一代的广州人上,他竟然和爸爸有同样的爱好――钓鱼;他无限幸福地谈起他的妻子他的刑警儿子甚至他瘫痪在床的老母亲,每当此时我都会悄悄望着他微笑的侧面。
吃饭也是在一起。
他总是夹起一口菜,做广告式地歪着头说:阿苏啊,看我多好,吃什么都不会胖!然后在我面前放肆地吃下去双倍的饭菜,还骄傲地说看我看我一点都不浪费。
他总会在回程的路上让我教他英文,每次一句。他会作为回报教我讲白话。他会在送我到达目的地之后,把车倒回来叫住已经走远的我,让我再重复一下某句的发音。我教他的内容截至目前归纳如下:
1. My son is a policeman.
2. I am proud of him.
3. Let&aposs go.
4. Don&apost smoke.
5. Want some music?
今晚回广州的这段路过得尤其快,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我不会再坐他的车还是因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教他英文。今天他第一次拒绝学我教的英文:
I am a happy man.
这句不好,我都用不上的,他说。
想想也对,我真笨,这句话是不用讲出来的。
July 13, 2006 Guang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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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4
叔本华的咒
三联书店里,人头攒动,我在人群中穿行,找那本书,像个盲流。励志区的人出奇地多,而我想这一区也是最不赚钱的地方,怪只怪这类书是最最直白,最最无须研读的;看了就懂(其实不看也懂),懂了就High,High完就走。人们用百变的姿态站着,倚着,蹲着,脸上露出激动的光,胸脯起伏着,像是捧着一个个硕大无比的水晶球,正在窥视自己璀璨的未来。这种情绪在这一区里激情澎湃着,挥发出一种特别的物质,形成一个无形的屏障,每次到这里我都下意识地绕开。青春和网络文学区是要去一下的,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在这些书上,三联根本无法从我这里赚到。在买了色彩艳丽包装精美文字缥缈的许多纸张之后,我早已悟出这些书是我只愿意读一次的(如果一次能够读完的话),之后就成了废物,没有画报绚丽,没有小说有趣,没有评论深刻,要卖也没有废报纸值钱。我挤在一群穿着校服的中学生中间,捏出一些大致翻翻,心里暗暗嘀咕着这哥们又出新书啦,然后转身离开,不带走一片云彩。我比较喜欢传记,但买的不多。历史方面我比较肤浅,全是general的知识,专门的历史时期的东西没有深入过。我的乐趣是搜罗那些闻所未闻的东西,测试一下自己的智商是否足够消化这些高营养的东西。我会踱进那些西装革履的人中间,吃力地拔出一本巨大无比的书开开眼界,那是一本美国人写的管理著作,全英文。旁边的男人很气愤我这种毫不专业的行为,拿着书躲到三尺之外。我赌气地读下去,发现我完全能够读懂,原来管理学也可以被阐释得如此有趣,于是我花了40分钟读完了一章。类似这种经历会让我非常小市民地感觉占到了便宜,相当满足。我迂回经过了所有那本书可能出现的地方,还是寻不到。人往往在心急如焚的时候会变得暴躁,那么当我几番寻找未果又听见有人在耳边唐僧念咒般嘟囔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故事片中的“拖出去,斩了!” 那是个穿着白衬衣戴眼镜的瘦弱男子,在捧着一本书忘情地读着。之所以说是忘情,是因为他的默读饱含着丰富的感情,他就那么不倚不靠地直挺挺站着,肩膀随着语气上下震动。我很三八地俯下身看他手中书的名字,甚至在他的书本下恶意钻过去,他都没有发觉,继续用略大于默读,远小于噪音的音量继续着。然后我听到了一句:“......于是他就可以在旧的世界里涅磐。”同时我看到了封面上没有被手指遮住的其余三个字:叔本华。更巧的是在他手旁的书架上就陈列着我要的那本书。我抽出一本,下册,却无法找到上册。正巧导购员经过,她的回答冰冷而坚硬:没有了。还会进货吗?
不知道。
有没有合订本?
不知道。
那么除了三楼,还有哪里可能会有陈列呢?
一楼。我又在心里恶狠狠地排练了一遍那个声音:拖出去――斩啦!可是当我抬头看她的时候,发现她根本没看我,而是正恶狠狠地盯着那位读书者。真正的震撼来自于,当我搜遍了一楼再次回到三楼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那两个身影,一个交叉双臂虎视眈眈,一个直挺挺地站着,忘情地用略大于默读,远小于噪音的音量朗读,肩膀随着语气上下震动。我在他身边站了一会儿,想买一本他手中的书送给他。但终究没有开口。“......于是他就可以在旧的世界里涅磐。”下电梯的时候,我在默默地朗读。我坚信这才是整座大厦最有神韵的地方,而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有趣,对于每一样东西,总有些人拥有它的实体,另一些人拥有它的灵魂。两种拥有都会让我们从某种意义上快乐和满足,只是这两种快乐和满足永远无法比较。古希腊人非常尊重肉体和精神上极度的沉醉状态,认为是神圣的,相反对于循规蹈矩的“正常”人嗤之以鼻。在这座大厦里,能够让人们沉醉的书已经少之又少,而面对令人沉醉的书,能够沉醉其中的,又有几人?
July 4, 2006 GZ -
2006-06-08
[...]
Haven&apost wailed like this for ages
Since last time you made the same mess
Both days something you broke
Both days something you misunderstood
Both days were you scared
Both days give up would you not
Last time we were five
Mother called us naive
This time you smoke a pipe
And you are called brave
to name the difference is not hard ----
This time you hid the broken pieces
And kept me in the dark
June 08, 2006 GZ* not feeling well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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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3
滚来滚去的橙子
早上转台看新闻,无意中停在凤凰卫视。
一部纪录片《巴西路》。
巴西有条街叫做二十五街。这条街是进口小商品集散地,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这里百分之八十的商铺都是华人经营的。是大家公认的可以让华人在巴西赚到第一桶金的地方。纪录片是以一位华人老板为线索的,他早年在中国是军人,打过仗,爬冰卧雪。后来到巴西“背货”。所谓背货,就是到巴拉圭去非法走私进口货物,多半是中国产的小商品。他们拚了命,冒着随时可能坐牢的危险,乘坐一种私人营运的大巴,超速行驶到巴拉圭。由于司机的违章,更由于混乱的治安,险恶的世道,很多华人都命丧在这条路上。可是,当一个人为生活所迫,今天早上不做事,晚上就没有饭吃的时候,一种可怕的承受力就会被激发出来。那位老板说,他几乎每天通宵达旦,蓬头垢面,在最初的半年里没有刷过牙。他被警察抓过,打过,带着手铐被牵着走,由于反抗,手铐深深地嵌进皮肉里。当然,今天的他已经作了老板,日子好过了太多。他领着摄像来到一辆当年他们背货的车上,镜头里却几乎全是巴西人。
由于中国人相貌不同,背货很容易被抓。所以中国人都会雇佣本地人为他们背货。他们都是贫穷的巴西人,被当地人称为“橙子”,意思是可以滚来滚去。
镜头里的橙子一个个面色疲倦,有很小的小橙子,也有年迈的老橙子。他们很坦然地面对这份滚来滚去的工作,善良地朝记者微笑。
我很怕这样的微笑。去年我搬家的时候,搬家公司派来的车里有位黑黑瘦瘦的男孩子。他是来做劳力的,随身带着一条粗绳,负责将车上的货背到客户家里。车上的男人帮他往背上加载,在男孩已经背上沉重的书箱之后,又被加上了一个杂物箱。男孩子猛地往下一沉,脸憋着发紫。我忙说,放下一个吧。可是车上的男人却说,他才不想放下呢,恨不得一下子搬上去,这样的路不想再走第二次。结束之后,他们旁敲侧击地要小费,我很痛快地给了中午的饭钱。房东在旁边使眼色给我。后来房东说我傻,但是我知道,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孩子的黑紫的脸,在接到钱之后,他浑身抖着朝我笑。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心情来想这些橙子。有多少人,有多少人只知道橙子可以滚来滚去,可是滚来滚去的它们,首先是,也的确是,橙子啊。而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橙子,就在滚来滚去中,慢慢枯萎腐烂死去了。 June 03, 2006 GZ -
2006-05-29
over there... [3]
聊聊在南京时我们的YD.注:YD = 淫荡[此淫荡非彼淫荡]我们在南京时流传着这样一句名言:做人的最高境界在于淫于内而不荡于外。原创者已经无法考证,但视风格应该像是Vivian的语言。搞不清楚为什么大家来到南京就突然之间YD起来,与其说是nature,不如说是一种长久以来压力之下歇斯底里的发泄。每个人的话里都要镶嵌进去若干个“wo-kao”,偶尔还蹦出几句广东话的粗口;否则就是故作清纯,而故作清纯是极其令不敢故作清纯和无法故作清纯的人们深恶痛绝的一件事情。于是连鸟蛋都会在起床后坐起身来,极其生硬毫无来由地喊一嗓子:Wooooo kao!! 然后才一脸满足地向洗手间蹒跚。YD之Vivian。她集YD之大成,往往语出惊人,不愧是名校法律系高材生外加国际辩论赛名嘴。其实最初认识她的时候觉得很烦,女生哪有这么贫的!!可是还是被她的大颜不惭吸引过去,斜着眼睛欣赏。抽烟,md她是个烟鬼。我见她之后不久就戒了,本来就没有什么瘾,所以说戒就戒很容易。可是她已经有了成瘾的迹象,隔几分钟就要和C.J.外出一趟。我和她同一个星座,有很多默契,也很能够理解她的疯狂和无厘头。到南京的第三天夜里,我们趴在床上聊天,她讲到小时候在珠海的经历,声音几乎哽咽,我突然间发现这个丫头的可爱,好纯洁真实的一个灵魂。她对朋友很义气,北方人的特质一览无遗。而奇妙的是,了解到这一切之后,我突然更加理解她的YD,并自然而然地全力配合她,帮助她将一个又一个YD言论推向高潮。wo-kao.
YD之阿紫。阿紫我还算是比较早结识的。相似的经历使我们觉得很投缘。我们在一起的经典话题:男友,前男友,将来的男友。想想这样的话题怎能不YD。我们可以从kiss一直谈到限制级。感觉阿紫是人来疯型的,就是如果遇见了淑女,就会收敛一些,如果遇见了YD族,她会变本加厉。不像Vivian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会大Y特Y,常常把周围矜持的女孩子讲得面红耳赤。md也是一个heavy smoker. 阿紫很臭美,天秤座的女人骨子里的癖好。但是臭美得不让人烦,也算是到了一个境界。也很哥们,很爱玩,和她在一起总会有卸下所有枷锁尽情放松的时光。曾经和她在青龙坊吃烧烤,至今难以忘怀。感觉这个人来疯总是坐在我和vivian中间,转向我的时候还比较lady,然后马上转向Vivian开始肆无忌惮。
YD之C.J.。我们都尊称其“澳洲农民”。这位长相生动滑稽的boy整天和我们厮混在一起。我怀疑C.J.肚子里有2/3的空间装的是黄笑话,剩下1/3仅够维持生命。他其实很绅士,和我们出门都是主动承担跑腿及负重工作,我们都喜欢他。他是天生的钓MM高手,多漂亮的他都敢接近而且重要的是十有八九都会得手。我们可以在疲惫的时候倒在他身上睡觉而不用感觉任何的尴尬,这本身就是件难得的事。于是我们很会充分利用这难得的哥们儿,毫无顾忌地叫他陪我们玩,毫无顾忌地谈论YD话题,毫无顾忌地放肆。
YD之鸟蛋。这个题目无法展开,因为鸟蛋目前尚处于简单模仿只见其表不见其里的初级阶段。严格来讲根本不是YD。我们每天不厌其烦地开导之,启发之,辅导之,但仍无实质性的起色。于是我们放任其自生自灭,一切交给时间。
我应该感谢南京之行给我们这样一次YD的机会,逃离了压力和疲惫尽情舒展自己的心情。
其结果是,五天结束之后,我们的手已经牢牢地牵在一起。 [End]May 28, 2006 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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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8
over there... [2]
聊聊南京的人。
见到了G。早就读过他的书,对他及他太太的样子经历包括love story都还算熟悉,但第一次看见还是像中学的小女生见到偶像一样激动。那天上午,得知就要见到他,在电梯里好奇心就开始膨胀。在门口偷偷瞄了一眼,看见桌上粉红色的桌牌赫然标着他的名字,接着看到一位平头身着短裤背心的强壮男子呼哧呼哧地冲出电梯,后面跟着一位黝黑肤色的极其不露声色的大个子,我又侧身瞄了一眼标牌,是L。我很矛盾地心里忐忑外表矜持着,悄悄望着这两位一黑一白,一动一静,气质毫不相同的男人。G很聪明,举手投足相当的军人:很有时间观念认真负责外加雷厉风行。后来发现其实他是个很细腻的男人,很注重平衡每一个人的感受,没有非常刺耳的言辞却又句句到位。他很巧妙地不时提到他的已经怀孕现居北京的太太,令女孩子们感动而又嫉妒。我有个怪癖,我会常常被疼女人的专情男人打动,而多情自恋的傻子打动我的机会几乎为零。朋友曾经调侃我这样很危险,将来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必定是横刀夺爱;可是这又似乎更不可能,能够让我鼓起勇气不计后果义无反顾去横刀的男人实在太少了;更何况这早已越过我的底线。
前三天里,我们的对话时间为零。第三天在电梯里tracy说起了他对我的印象不错,我说:他都不正眼看我。tracy笑:他正眼看过谁啊?可就在这一天结束的时候我们终于有了一段自由聊天的时间。我不知道是否“正眼”,但他也的确开始看我,我也放松了许多,海阔天空地神侃。
我看过你的书,我停了停,twice.
他很傻地笑笑,呵呵,是吗。脸上可爱的羞涩。
我本来想找你签名的,但是又觉得很土。
忘记他怎样回答了,只记得他继续可爱地羞涩着,不着边儿地讲话。
而他是那种可以让我有很多想法却又可以突然间令我什么想法都没有的人。筛去了所有点滴的钦慕好奇等等等等之外,只留下了欣赏。
最后一顿午餐,他坐在不远处。考虑到他的指导令我受益以及即将离去而且不知何日重逢,终于鼓起勇气去敬他一杯酒。我们一接近,vivian就大声宣布她是陪我来给他敬酒的。G又是呼哧一下子站起来,端着酒。
对了,我得和美女喝一杯。他笑着,我们南京讲究大交杯小交杯,我们来大交杯吧。幸福地伏在他的肩头干了手中的酒,他喝完之后在我耳边说,你讲得不错,真的。这句话让我差点落泪。我曾经和朋友讨论过男人的什么话最让人感动,我的感觉是:并非俗不可耐的我爱你,而是“我知道”。我很喜欢听男人放下所有的棱角和严肃,慢慢地无限包容地说句:
我知道。
就像这样。
我已经微醉,暗想,如果我身边有位这样的男人而且没有结婚,没准儿我会去追他。
刚才说过,L是位很不露声色的人,或者说,在陌生人面前不露声色的人。他很犀利,也很不令人烦地拽,遇到不喜欢的人和情节,脸上的不屑非常明显。和G似乎很搭,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出去抽根烟。由于第二天开始就分组行动,所以并没有见他很多,倒是最后一天吃饭,在广州的勇士们都已经几乎无力招架却依然挺立而其他地区的早已无力招架纷纷撤退的时候,一个黑黑的身影走过来,还是那种不露声色的表情,斜下方45度看了我一眼,示意我端杯,我挣扎着起来干掉手中满满一杯,看着他大步流星地离开。
南京的老大D。没什么极深的印象,主要是因为距离太远。给他照了不少像,觉得还是远观要好过近看。他是那种不愠不火慢慢咕嘟的型。讲的笑话也不是很好笑,但是听完他琐碎而又略显冗长的讲话,就会品出睿智,感觉他很高人。最后一天的印象就是酒量欠佳,在我们刚刚感觉开战的时候,他似乎已经是战罢几十回合的状态了。
戒了很久的烟在我酒醉时又燃在手中。烟雾中我看到有个人在看我,眼神很特别。他似乎不开心,但是能够看出他很专注。他的眼神令我想到了泡吧时的W。然后就是莫名其妙确又顺理成章的极其自然的联络,真得很奇妙。
在去中山陵的路上,听见南京的同事讲,南京的风格是那种不会张扬,稍显沉闷的。
我看呢,南京人秉承了江苏人的大成,大概是38度的温度,不会沸腾,但会高出体温一点点,永远处于high的前缘。[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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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7
over there... [1]
拖着行李,从机场走出来的时候,又闻到了熟悉的温暖潮湿的夜晚的广州气息。我发现这个并非家乡的地方终于让我产生了一些家的感觉,我甚至开始有些许的回到家的亲切了,我开始想,在不远的家里的冰箱里,还冰着四个大芒果。
但是,我还是想着南京。
日程安排非常紧凑,没有大把的时间出去玩,所以南京本身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只记得去了一个酷似上下九的夫子庙,吃了一顿并不好吃却超贵的饭,看了一眼传说中的秦淮河。每天过得忙碌而堕落,抓紧时间和Vivian, 阿紫, C.J.,鸟蛋混在一起,昨晚我们冒雨出去游荡,疯疯癫癫地照了大头贴。

照完之后,和老伴砍价未遂,我们五人站在路旁沿街叫卖,帮老板赚钱,以期他在价钱上让步。结果除了成功地为老板及老板娘带来欢乐之外,我们什么好处都没有得,还是付了原价。
[to be continued...] -
2006-05-06
康康的笔记本
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喜欢康康, 原因如下:
1. 丑;
2. 很丑;
3. 不仅丑,还整天跟在吴宗宪身后,感觉不够大哥,不够飒爽;
电脑里还保留着一期周日八点党的录像。当然不是为了康康或是宪哥,而是因为那一期他们请了宇宙超级大帅哥言承旭。我曾经对言非常着迷,在这一期节目里,他也同样是最出众的:烹饪调酒篮球美术设计样样在行,这使得他的搭档康康显得那么龌龊不堪。

可是有天在转台的时候,突然看到有位大陆的三流女娱乐记者极其无聊地自high着访问康康。好像是问出行时都随身带着什么。康康打开了自己的手袋,里面很空,除了简单的日常用品之外,还有一个笔记本。随后他解释说,这里面都是他在旅途中或者是拍摄间隙想到的笑话,有些笑话一时用不到,就这么储备着,每次在媒体上讲完一个,就用黑颜色涂掉它,免得因反复讲而失去了效果。
这个小细节不可思议地让我感到震撼,突然之间我开始用一种全新的视角去品味他在镜头之前的搞怪耍宝。我曾经非常不理解像他这样的艺人何以生存,何以窜红。Jerry有他的资本,高挑帅气才华横溢;康康也有自己的资本――
用心。
May 6,2006 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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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9
At Lunch Break
At lunch breakFaithfully I wrote my love into a stanza of Burns
On a paper napkin
Big, brand-new, bright white square
When passing by Carelessly
I arranged it on your table
Two inches from your coffee cup
Slight, simple-looking, scarlet red cylinder
Away in the corner
Courteously I turned around to hear
Your sweet sigh and warning
Hey
Dont litter
Jan 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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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5
从皮蛋瘦肉粥说起
说不清楚为什么,我喜欢喝皮蛋瘦肉粥。皮蛋切丁,肉切片,加香葱,姜丝,这些平庸的东西这么被安排在一起,就变成了一种神奇的美味。我向来认为美味是不以贵贱划分的,在周围的人将名贵的山珍海味贴上favorite的标签时,我坚定地,或者说固执地,甚至有些偏执地,将这种平凡可爱的粥品冠以我的最爱。我们总是习惯于或多或少地用Vanity来掩饰一下自己,很多时候这是下意识的,尽管无可厚非。还记得第一次吃海胆。当时满桌的海鲜绽放在我们面前,每个人都放下了矜持,贪婪地放肆着。席间上了海胆,主人将这种北方不太常吃到的东西介绍给大家,而我的厄运也就此开始。先是第一口就吃到了砂子,接着胃开始痛,正准备回房间时,有人端上来一碗热腾腾的皮蛋瘦肉粥。香啊,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吹着,喝着,竟然就这么好起来。第二天,在另一群北方人面前,他们谈起了海胆的“美味”。其中竟然有个年轻人总结了自己最爱吃的 top 3:蛇果、鱼翅和海胆。我在心里厌恶着,问到我的时候,我用同样的格式说:苹果,粉丝,皮蛋瘦肉粥。周围人笑,他白了我一眼。别人尽可以认为我是盲目地劫富济贫,但是剥去我话里的不满和调侃,剩下的绝对是一句真话――我喜欢皮蛋瘦肉粥。如今我早已忘了混了砂子的海胆究竟是什么味道,我只知道,在冬日里下班回家,最想念的,绝对不会是瓷盅里的鱼翅,而是装在胖胖的碗里的暖暖的皮蛋瘦肉粥。那才是家的味道,它会在胃里最大限度地按摩你的疲惫和饥饿。而食物最原始,最根本的功能,不就是如此吗?和他一起喝coffee的时候,我告诉他――其实你就像皮蛋瘦肉粥。他想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无法接受我无厘头的比喻:我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可我还是不能接受,这太真实,太平淡无奇啦。我心里笑:在一个最喜欢皮蛋瘦肉粥的人面前做皮蛋瘦肉粥,还有比这更高的地位吗?在战场上我们可以是搏杀的英雄,但是当我们回到生活之中,英雄、连同美誉和铠甲,这一切,将仍然意义重大吗?聪明的,即使某天我富甲天下,在寒冷的冬夜里,我还是会无限幸福地捧起温暖爽滑的皮蛋瘦肉粥啊。 1:29, Jan 5, 2006广州 -
2005-12-31
沸点与沸腾 [写在2005年最后一夜]
沸点与沸腾 [写在2005年最后一夜]"I was simmering, simmering, simmering; Emerson brought me to a boil." - Walt Whitman
在与R告别的小聚中,我想到了这句话。觥筹交错中,我听见心里难言的感慨。世上就有这么一种朋友,在生命的某一个瞬间出现在你的身边,一路为你演绎精彩,打开无数扇你从未留意的门,将其中的美好指示给你,而你就在这个过程中不可思议地成长着,快乐着,感受着蜕变的奇迹。 这是在学习当代美国文学的时候,几句让我刻骨铭心的语句之一。知遇之恩,在当事人看来,其意义之重大,莫过于将他推向生命的沸点,让一直以来的梦想以最热烈的方式绽放;与此同时,他的存在方式也发生质变――由沉重的液体脱胎为轻盈的水蒸气,站在从未企及的高度,重新审视这个世界。多么美好的过程!
我们的一生,总应该有沸腾的时候。沸点以下,无论多么高的温度都将是缺憾。我不相信未沸腾的水,这种坚持有时甚至变成了偏执。吃火锅的时候,我坚决不吃汤未煮沸就下锅的菜,无论下锅时汤的温度有多么地接近沸腾。在我的意识里,未沸腾就代表着不洁净,不美味,一切的不完美。我把最理想的温度推到两极:沸腾与冰点。二者都是无限美妙的。人们的沸点并非统一的。压力大些,沸腾起来就困难些,可是一旦沸腾,就一定是比常压下更高的沸点,一定比后者来的更激动人心!我们总是抱怨周围的环境,认为我们是世上最最可悲的一群,老板太苛刻,竞争太激烈,环境太恶劣;可是往往看不到,在这样的环境里脱颖而出的人们,总会比舒适环境中的天才们更挺拔,更有气度。
那么,火候呢?记得曾有一段时间,天天去第九城市打发时间。里面有个面馆的差事,点击进去之后面临的第一个选择就是选择“大火”“中火”还是“微火”。我性子急,总是选大火,结果加上我奇怪的配料,做出来的东西往往都不能吃。小时候过年,妈妈总是用砂锅炖牛肉给我吃,头一天晚上将锅置于微火上,慢慢咕嘟一夜,那滋味无限美妙。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小火煨着,慢慢达到沸腾,这样的一生,才应该是最有滋味的吧。否则就像是快餐,大火三分钟搞定的成功,还有什么滋味可言? 我的身边,有冰冷的人,他们活在自己的领地里,以同一种姿态隔世而生;有不愠不火的人,他们身披着悠闲,踱着步走完一生;有沸腾的人,在光芒四射的时刻,他们却加给自己更大的压力,冲向更高的沸点,而那里的精彩,实在非庸人所能体会。
在2005年的岁尾,我,还在咕嘟着……嘿嘿,快了。
Happy New Year!
Dec 3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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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8
给我买XL的男人[1]
我啜着咖啡,陶醉在他比咖啡还要香浓的温柔眼神中,那一刻,我有点眩。
我对自己说,这就是我的一生了。Tony早就对此做了预言。
那是一次年终Party,公司的年景不错,这让普通的例行聚会变成了一次真正的狂欢。我带上了认识刚刚一个月他。
他优雅的举止,不俗的谈吐,让每一个见到他的人如沐春风。我也带着同样眩的感觉,以最优雅的姿势,坐在他的身旁。
如同一位收藏家,将自己多年未面世的珍品小心陈列出来,醉心地听旁人啧啧称奇。最后大家叫着喊着要让我们有所“表示”。有人要我们用两根手指夹着酒杯喝交杯酒。正尴尬犹豫,他却已经大方地拿起酒杯,左手揽着我的腰,一样的眼神。美得有些不真实。
Tony是个可爱的疯子,这种场合,只要有他在,连店里养的热带鱼都会比平时快活。那天,他更是到了极至。在午夜散场的时候,Tony走过来和我们道别。
“今天我算见识了王子公主式的恋情,告诉你们,你们让我坚定了一个信念。”
“什么?”
“整容!我和我那位,都去!就选你们作为样本!你们的事就这么定了吧,没什么好犹豫的,就是把地球钻成蜂窝,也不可能挖掘出更匹配的了!”
他搂紧了我的肩膀,侧着头看我,笑。第二天,2002年12月27日,我开始了这段新生活。
从来就没有这样对生活充满希望。
我开始计划我的工作,不再堆积任务晚上熬夜---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
突然开始在超市的厨具区驻足,开始留意商品房的价格,打听各影楼的价格和服务,然后苦苦地、甜甜地、孜孜不倦地做梦。更重要的变化是我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之所以这么说是缘于他对我的严格---如一位师长。而我是他班里最乖,最优秀的学生,被寄予了厚望。不愿辜负,不能辜负,不敢辜负。“你喜欢我什么?”我问过他这个俗不可奈的老问题。
“什么都喜欢。你漂亮,聪明……”然后他看着我,笑,竟然有些害羞,“还有,你身材太棒了。我喜欢搂着你的腰。”我开始格外关注我的身体。
其实心里知道不必这样,我一直是那种胃口好又不会长胖的类型---妈妈传给我的。
可是还是会担心,买了体重计回来,每天早晚又多了一件事。
他带我参加各种聚会和应酬,自然,就如那晚一样,我们总是亮点。
我的生活圈子忽然间大了很多,我开始喜欢人多的地方,见了陌生人也不再面红耳赤。
他很欣喜地看着这件日渐成形的艺术品,有时会出神地望着我,好久好久。
而在此期间,我去学瑜珈,跑健身房,节食。
本来不胖的我,甚至有些瘦削了。“喂!幸福也要消耗脂肪的么?”
临座的Tony啃着面包,“你瘦多了!”
“哦,没事!我在健身啊!”
“有点过头了吧!你又不胖。而且…”他凑近了,一脸神秘,脸上还有个面包渣,“我妈说,女人瘦了不好。”
“为什么?”
“…反正不好。听说,听说生孩子都有问题!”
我笑得呛了一口水,好容易缓过来,“你懂这么多?”他认真的表情更让我好笑。
“真的,信不信由你。我将来就要找个白白胖胖的。”
“将来?你不是已经……?”
“没有没有,那是胡说的,你不信就等着瞧,我将来决不找瘦的!”
“那就祝福你咯!”这样说着,心里却在想象傻傻的Tony和胖胖的新娘站在一起的情形,我又笑了出来。
“喂――!”Tony攥着拳头做爆发状。
春节前,我被派到东北的一个寒冷的城市。
他正巧也要出差,只是远些――印尼。
一个向南,一个向北,都是五月份回来。
我根本没有为这次分别做好心理准备,之前整整一个星期,我每天都会发呆,晚上会不由自主地哭出来,失眠。
我试图说服自己这只是个小小的分别,三个月的时间会很快过去,但是没有用,我这个一向被妈妈称作“没心没肺”的丫头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不舍。
他比我成熟多了,也许是他大我五岁的缘故。
他似乎也难过,但是却很平静。他答应我一回国,就随我回家见爸爸妈妈。他比我先走。从机场回来,我像是被抽去了魂魄。
晚上妈妈打电话来说我有位姨妈在那个城市,到了那里想家的时候可以去找她。
冷,冷……除了冷没有别的感觉。
我从来就没有经历过这样的考验,加上阴郁的心情,终于在两星期后病倒了。
好不容易说服妈妈不要兴师动众地来看我,那位姨妈来了。
不知怎么,恍惚中觉得她和妈妈长得很像。我渐渐康复了。
惊奇地发现她们的确很像。只是已经被同化,一口东北话,更透着东北人的热情和直爽。听妈妈说,她已经嫁过来三十年了。于是我想人是有所谓“命”的,像姨妈这样生在千里之外,如果没有谁冥冥之中给予指点,怎么会偏偏来到这里呢?
[待续]







